原則二:目標
找合伙的的第二大原則,就是大家的目標是共同的,是一致的,不要說你的目標是干大事業(yè),你找的合伙的目標卻只是賺個小錢,又或者剛好相反!這樣目標不相致,就會產(chǎn)生各種不同的看法,不同的意見,隨著創(chuàng)業(yè)的時間越深入,這種不同目標所引起的矛盾便會越來越激化,最終會演變成爭執(zhí),本來好好的事業(yè),卻因此不斷的走下坡路,甚至最后因為大家的目標不同,想法不同,不能一起共事,最后只能折分,朋友最終反目成仇,大家不相往來,這就是在最開始時選擇合伙人,大家目標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!